纪检监察学院受邀参加内蒙古大学举办的“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术研讨会
11月1日,内蒙古纪检监察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术研讨会在内蒙古大学隆重召开。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廉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峰,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廉政研究院副院长李凤梅、纪检监察学院青年教师兰利新受邀参加。

在纪检监察本科专业教育教学论坛环节,袁峰书记围绕“五位一体统筹推进纪检监察学科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主题,分享了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经验成效,并对未来发展的规划方向进行了展望。在学科建设方面,袁峰书记详细介绍了辽宁大学在委校共建的牵引下,形成了“两院一室一中心一期刊”的学科布局和工作矩阵,经过三年的建设与发展,初步形成了科学化、体系化、学理化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在人才培养上,聚焦真实问题,对接政府部门和行业产业,打造从全局到一域的人才培养和就业联动的育人模式和科研范式。
回顾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科发展历程,袁峰书记强调,省纪委监委对推动纪检监察学科的决心和支持,与辽宁大学党委顶层设计、学校学科资源整合发展方向高度契合,是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平稳快速发展的核心要素。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上,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将继续打造以学科建设为主体,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社会服务为支撑的“一体四翼”的发展模式,增强学院发展内驱力,不断突破学科发展瓶颈,持续为纪检监察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贡献“辽大智慧”。
在纪检监察学科发展论坛环节,李凤梅教授以“数字化背景下新型腐败‘法-技’融合治理研究”为主题,探讨了数字化新型腐败的类型性异化形态与治理中法律规制的困局。李凤梅教授指出,数字化背景下的新型腐败是一种更加隐蔽、智能和专业的腐败形式,在腐败方式和腐败标的方面均出现较大异化,突破了传统的法律规制范畴,二者在技术逻辑、空间逻辑、行为逻辑等方面的不适配是法律治理新型腐败的局限所在。她认为,破局之处就在于弥合新型腐败治理中法律与技术的“适配断层”,法技融合,以技术反制技术,以法律惩治腐败。在宪法的基本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坚持“法主技辅”的融合治理模式,以平台共享、数字化立法和机制协同为主要路径,构建一个动态演进、持续优化的治理模式。在报告评议环节,李凤梅教授与评议专家学者就数字化新型腐败问题进行了专业的学术交流与探讨,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数字化新型腐败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方法与见解。
在纪检监察学青年论坛环节,兰利新博士以“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文化根源探赜”为主题,探讨了古代监察制度设计背后所反映的思想文化问题。他认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本质上是君臣关系在政权结构设计上的一种现实表现,而儒法两家在君臣关系上完全相反的立场导致了他们在吏治观念上呈现出完全不同的要求。前者将政治纳入道德领域来考量,在吏治问题上要求官吏廉洁自律,清操自守。后者以利益作为君臣关系基点,在吏治问题上强调权力的约束和制衡。在法家这一原则基础上设计的监察制度在横向上呈现出一种分权与集权的循环,在纵向上则表现为一种由分权向集权不断演变的趋势。这也导致了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存在着永远无法克服的悖论。在报告评议环节,兰利新博士与相关专家学者就传统监察文化与现代政党治理观念的交融问题进行了学术交流与研讨,并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视角和建议。
本次学术研讨会汇聚了国内众多纪检监察领域的顶尖学者和高校力量,由内蒙古大学主办,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5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40余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参会。论坛围绕“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主要议题,展开了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的学术交流与研讨,为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和加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重要的学术交流平台。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积极参加本次学术论坛,有效提高了我校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为纪检监察学院的学术交流合作以及人才培养搭建了友好桥梁,持续推动我校纪检监察学科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