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一“端午”将至,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及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统一部署,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明确要求如下

一、落实责任、传导压力校内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见附件1和附件2),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安排节日期间“四风”树新风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将从严抓作风一贯到底。

、纠树并举、移风易俗。“五一”端午节点为契机,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在操办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和谐社会风尚、树立教育系统新风正气。

      、突出重点、精准监督。学校纪委将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在内部场所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聚焦“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对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制度要求,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购买、消费、收送高档酒水等问题,持续释放从严信号。

      、严查快处、以儆效尤。对于干部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监督检查发现的节日“四风”问题线索,学校纪委将迅速核查处置。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委将从严把握执纪尺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其付出更大代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反映情况,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提倡署真实姓名。

 

监督举报电话:(024) 12388

:  liaoning.12388.gov.cn 

 

 

中共辽宁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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